泰教基〔2019〕43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
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泰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5日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苏教基函〔2019〕2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泰办发〔2019〕70号)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全面推广运行“名师空中课堂”,进一步丰富“泰微课”教育资源,加快 “泰金课”资源建设,全力做好“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推动各地各校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泰州基础教育。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个方面的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在上半年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各市(区)逐校开展总结分析,形成招生态势图;集中整治违规考试排名和超标超前教学等行为;继续健全自上而下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化整治网络。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建设推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
(二)提升省、市现代化教育资源服务质效。进一步提质优化“泰微课”资源,加快“泰金课”建设,将“泰微课”与省“名师空中课堂”有机融合,向“名师空中课堂”开放“泰微课”平台接口,并进行省市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实资源库,进一步丰富“泰微课”资源种类,实现协同发展。努力提升省“名师空中课堂”电视端、PC端和手机端的运用效能,全力拓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个性化学习平台,进一步组织遴选教育教学骨干名师,推动全市名师优质高效参与平台服务。
(三)巩固提升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暗访巡查活动。各市(区)要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办学行为逐一过堂,全面排查问题;加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巡查、抽查、暗查,建立“一单两库”(即检查项目清单,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严防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和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反弹回潮”。依托省“线上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备案审核细则”,会同市(区)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省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文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全面构建“阳光食堂”监管网络。以“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为主体,以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标准和制度为支撑,全面推进“阳光食堂”建设,确保全市有学生在校内用餐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实现“阳光食堂”平台全覆盖并正常有效运转。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9月12日)。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大会暨教育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提高对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大意义的认识。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在全市50所义务教育学校试用“名师空中课堂”学习平台,并向更多学校、更大范围推广。建设“泰金课”教育资源平台,针对主要科目的核心课程内容,由名师执教,并配以专家点评,打造高质量、经典性的课例。召开全市“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培训会,进行食堂规范管理警示教育,为平台的全面使用进行总动员。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违规机构通报并依法处置。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13日—10月15日)。各市(区)按照6条整治重点,对本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前两轮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指导各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的系统培训和全面部署。各市(区)开展平台应用、规范管理和自查自纠的情况于10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市(区)和学校,将进行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各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督查。坚持点面结合,对全市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市(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施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周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并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市(区)、学校、培训机构等,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市(区)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提出问责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各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全面评估专项整治成效,结合专项治理发现的典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每所学校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各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审核汇总,形成区域性整治分析报告。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作为2020年对市(区)政府教育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的相关指标值。结合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全面测评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的满意度。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整合全市名师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构建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学校家庭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体系。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依托政府大数据库,积极推广使用阳光招生平台,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校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两先一改”的重要内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发展规划、督导、教研、电教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破立并举。各地各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好教育领域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义务教育网上阳光招生、“阳光食堂”等平台监管作用,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真正使专项整治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主动与媒体沟通,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全力推广各地各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强化家校协同,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
附件:1.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组职责及人员名单
2.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序时进度表
3.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网络
4.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
举报电话
5.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周报表
附件1
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名单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负责人为奚爱国、吉志铭,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董健任主任,周燕霞、王小东任副主任。下设统筹协调、专项督查、信息宣传、纪检监察、信访投诉、后勤保障等6个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市教育局相关分管负责人担任。
1.统筹协调组:牵头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组 长:董 健 朱三峰
成 员:周燕霞 秦桂明 王小东
2.专项督查组:按照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各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监测义务教育学校的考试设置和教学的进度与难度等情况;跟踪督查省“名师空中课堂”“阳光食堂”等服务平台的运行质效。
组 长:万 琳 王俊鹏 朱三峰 赵国全
成 员:毕庆堂 王 艳 秦桂明 石志群 张光耀
3.信息宣传组: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公布专项治理方案,发布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编印专项治理专报,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定期统计、公布各市(区)教育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和治理工作进度。
组 长:董 健
成 员:朱 涛 徐 俊 王元明
4.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教育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市(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部门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
组 长:张建强
成 员:夏 明 王朝君
5.信访投诉受理组:负责及时受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各类信访、举报和投诉,及时办理回复。处理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上访、群访事件。
组 长:管文华
成 员:蒋 波 翟俊杰 孙迎迎
6.后勤保障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物品物资供应、资料印刷、交通和后勤服务保障。
组 长:王俊鹏 管文华
成 员:蒋 波 章 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