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安全”家长(监护人)承诺书
2017-04-27 09:31:39   来源:   点击:

 

学生“校外安全”家长(监护人)承诺书

2016年03月17日 15:46:16访问量:29次
 
 
学生“校外安全”家长(监护人)承诺书
学生信息:_____年级______班      姓名__________
为了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我将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努力做好孩子的“校外安全”监护工作。我承诺:
1. 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
2. 加强对孩子安全知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无论多忙,全家人人有责始终关注孩子的安全。
3. 督促孩子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管理。
4. 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孩子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放假、返校时间,关注孩子行为动态,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
5. 为了孩子的交通安全,不允许向孩子提供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允许孩子攀爬、牵引机动车辆;不允许孩子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车辆、拼装车及超员、超速、醉驾车辆;接送孩子时要在接送线外等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 孩子居家期间要监护好孩子,不让孩子到危险的水域周边玩耍,不让孩子私自到河湾、池塘、沟渠等水域洗澡、钓鱼等与涉水有关的活动,严防孩子溺水。
7. 关注孩子交友情况,不允许孩子与社会闲杂人员及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甚至违法乱纪。
8. 未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让孩子单独外出或在外留宿,始终保持与孩子的信息联系,建立起与孩子之间随时畅通的信息沟通方式。不允许孩子在家设宴招待同学一起饮酒、打牌、打麻将等。
9. 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水果和食品,不吃“三无”食品,不在校外摊点上购买食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预防疾病或中毒现象发生,孩子有伤病及时安排救治。
10. 监控孩子不去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喝酒、不吸烟、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远离毒品和不健康书籍。
11.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及时向学校反映。
12.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与学校无关。
(1)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 学生自杀、自伤的;
(5)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家长(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泰兴市洋思中学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