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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洋思中学2015年秋招生方案
2017-04-26 10:43:55   来源:   点击:

泰兴市洋思中学2015年秋招生方案
 
根据泰教基〔2015〕30号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济川街道办划定的施教区招收新生,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坚持均衡编班。
(三)坚持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核
1. 招生对象:具有施教区内常住户口以及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2015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为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
2. 材料审核时间:7月5日至9日。
3. 审核办法:
(1)7月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材料(施教区的学生: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卡;外来务工子女: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卡)上交学校招生办,以备验核。
(2)7月5日至7月8日审核材料,
(3)7月9日,领回材料及入学通知书、告家长书
(二)报名注册
1. 7月10日至15日,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报名注册。
2. 7月20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工作要求
1.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泰州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规〔2013〕1号),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读满三年,毕业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学校与家长需当面签订承诺书。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培元
副组长:曹伟林  凌俊
材料收发:焦晓波  李朝峰  张宏建  杨明
材料验核:曹伟林  凌俊
3.举报电话:0523——87765828
                  洋思中学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