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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04-27 07:59:43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5年11月30日 10:02:02访问量:210次
 
 
泰兴市文明办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文广新局
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泰文明〔2015〕18号
 
 

关于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市各交巡警中队、各中小学校、各新闻单位:   
为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决定联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2月
二、活动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文明办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工作意见》精神为指导,通过系列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交通行为,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大力倡导依法交通的良好风尚,努力养成文明交通的行为习惯,增强“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自觉性,以“小手拉大手”为举措,不断放大“学生带动家庭、学校带动社会”的良性辐射,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共同创造文明、礼让、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针对在校师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举行国旗下讲话和师生集中宣誓承诺(2015年11月)。全市各中小学校统一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国旗下讲话,并组织师生进行集中宣誓承诺。
2.普及交通安全知识(2015年11月)。各交巡警中队联合辖区学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图片展或专题片。
3.强化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宣传(2015年11月-2016年2月)。通过城区各道口语音小喇叭以及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集中刊播交通安全须知、交通安全提示语。市各新闻媒体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集中宣传。
4.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征文活动(2015年11月-12月,细则附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交巡警大队将联合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征文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征文、指导老师和组织奖若干,《泰兴日报》择优刊登。
5.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行动(2015年11月-2016年12月)。各交巡警中队和辖区学校组织师生志愿者在学校进出口及周边主要路口开展对学生和家长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行动。
6.为主干道沿线学校师生免费发放反光膜(2015年11月-12月)。各交巡警中队与辖区内学校联系,以主干道沿线学校为试点,免费为中小学生发放一张非机动车反光膜,提高非机动车行车安全保障。
(二)针对学生家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2015年11月)
各交巡警中队联合辖区内中小学校,利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家校通短信等平台,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公开信、签署《文明交通承诺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并自我约束,自觉遵守,给孩子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开展各类涉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2015年12月-2016年2月)
各交巡警中队加大对涉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教育和处罚力度,对中小学生闯红灯、机非不分、随意横穿马路、逆向行驶、乘坐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等交通陋习,学生家长违法停车、无证驾驶、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机非不分、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活动情况由泰兴日报、泰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随警报道,通过“文明泰兴微平台”“泰兴交警大队”“泰兴教育发布”等微信公众号适度曝光,并将查处的违法行为信息及时通报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各有关单位相互之间要协同配合,结合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建立联络员定期会商、信息反馈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宣传教育计划(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管办);各交巡警中队要联合辖区内中小学校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动进度与情况的收集统计。
(二)精心组织,抓好教育。相关单位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吸引学生参与。在执法管理中,要注重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对中小学生多正面教育、多提醒劝导,对学生家长要多宣传解释,对不听指挥、不服管理的,坚持依法管理与媒体曝光相结合,在全市形成严管严治声势和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管,强化考核。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市教育局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学校实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通报,请各中小学校、各交巡警中队注意收集整理活动图文资料,以备检查考核。请各学校中小2016年2月26日前发送至市教育局安管办(邮箱:agb7728150@126m,联系电话:87728150)。
附:1.主题征文活动细则
    2.文明交通承诺书
 
 
泰兴市文明办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文广新局         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
泰兴市中小学生“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主题征文活动细则
 
为大力推进“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开展“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主题征文活动。
一、投稿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25日(书面投稿以邮戳为准)
二、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作品从身边点滴入手,围绕“告别陋习、文明出行”这个主题自由发挥;
2.题材不限,或赞扬文明交通行为,或鞭挞交通陋习,亦可发出文明出行倡议等,字数800字左右;
3.内容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刊登和评奖资格。
二、参赛方式
1.大赛实行实名制,参赛者提交作品时,须附注个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就读学校、年级班级及指导老师。
2.各中小学校在学校初选后选出一定量的优秀作品统一汇总,于12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安管办或发送至邮箱:agb7728150@126m,联系人:梅仁富,联系电话:87728150。
三、奖项设置
1.征文评选将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作品择优在《泰兴日报》刊登,获奖选手优先录用为泰兴日报“小记者”;
2.对获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设优秀指导老师奖;
3.设置活动组织奖,以投稿以及获奖数量为指标,对组织参赛的学校进行评选,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状。
 
 
 
 

附件2
文明交通承诺书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交通文明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是现代文明人必备的基本素质,每位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交通文明安全,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与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命健康安全。我们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杜绝“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3.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文明让座、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随意向车外抛散杂物、不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不乘坐黑校车和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非客运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4.严格遵守骑自行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骑自行车靠道路右侧通行、不违章行车乱穿乱行、不双手离把、不嬉戏打闹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做到超标电动车不违法上路。
5.严格遵守驾驶机动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车、不违规超车随意并线、不加塞抢行开斗气车、不开车打手机乱鸣笛、不超载超速闯禁行、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及礼让斑马线、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发生轻微事故不纠缠尽快挪车协商解决。
6.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做和谐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家人、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已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用自已的行动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学生家长:           
                                                承诺人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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